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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顾维钧与中国山东主权的收回 已阅:4892 / 回复:5(楼主)

顾维钧与中国山东主权的收回  

  顾维钧是中国近现代史上一位著名的外交活动家,也是世界著名的外交活动家之一。早在1912年,他留美学成归国伊始,就进入外交界,先后在历届北洋政府中担任驻墨西哥、美国、古巴和英国公使。在他任驻外使节期间,于1919年和1921年被北洋政府委派为出席巴黎和会与华盛顿会议的中国代表,使他有幸参与了关于中国山东主权收回的国际交涉的全过程。本文试图以顾维钧对山东问题的早期关注,以及他在巴黎和会与华盛顿会议上为山东主权的收回所作的不懈努力为主线,对顾维钧在收回山东主权过程中的重大活动和所起的重要作用,作一评述。
  一、山东主权的丧失与顾维钧关于山东问题的最初态度及早期活动
  1898年,两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曹州被害,早就对山东半岛存有瓜分野心的德国以此为借口,恃强恫吓,胁迫清政府与之签订《胶澳租界条约》,将“胶澳之口,南北两面,租与德国,先以九十九年为限”①,还将山东省的路矿等权利给予德国。从此,胶州湾、青岛就成为德国的租借地,山东权利的丧失遂由此开始。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因德国曾参与三国干涉还辽之事,伺机进行报复,便以履行英日同盟之义务为幌子,于8月24日对德宣战,随后就通告中国,“因军事上之必要,须经过中国领土以攻青岛”②。中国应日本要求宣布一军事区域。9月2日,日军开始在山东各地登陆,由陆地进行围攻青岛。同时有数队日兵绕道而行,占据进行直线之外多处重要城镇,并擅行管理权,使中国居民遭受了种种苦难。日军占领青岛及胶济铁路之后于1915年1月18日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强迫中国预先接受将来和会对于德国在山东权益的处置。
  面临日本的侵略危机,北洋政府总统急忙召集所有内阁部长及包括顾维钧在内的所有外交部参事参加的会议商讨对策。在会上通晓国际法的顾维钧抢先发言,他称:“中国已宣布对欧战保持中立,根据国际法,交战国双方应尊重中国的中立。”而日本在龙口登陆,占领山东半岛,这“是公然违犯国际法的行动”③。“为了表明中国确在尽其中立国的责任,有义务保卫国土”④,以维护国家主权。这是顾维钧作为一名外交官第一次对山东主权问题所发表的见解从中可以看出其坚定的反侵略立场。但袁世凯并没有采纳他的意见,而是以划出交战区作为解决办法。此后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他只能转而寻求外交途径以图山东问题的解决。正是从这一事件起,顾维钧与山东主权的收回问题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北洋政府和日本进行山东问题的秘密谈判期间,顾维钧向袁世凯及外交总长陆征祥提议,应向英、美等国家透露此消息,以争取造成广泛的国际外交反响,以期从侧面牵制日本。在征得总统和外交总长的完全同意和授权后,他作为北洋政府代表与英、美等使馆展开外交接触,并在适当的时候利用新闻传播媒介,将中日间关于二十一条谈判的消息少量而不断地出现在外国报纸上,从而引起了世界各国特别是对中国有相当利益的英、美等国家的关注,这样就使世界各国对二十一条有了初步了解,相应增加了日本交涉二十一条的困难。顾维钧在此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应该说顾维钧是中国近代外交史上较早利用中外舆论力量进行外交战的一位重要人物。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日关于二十一条的谈判经过几个月的磋商之后,已经不可能继续“拖延”下去了,中国政府在日本政府的最后通牒胁迫之下,于1915年5月签约接受了屈辱的二十一条第一至四号的要求。从此,日本继承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利,使山东主权再次丧失。



作者:58.61.85.* (2007/2/4 21:48:57)   回复此贴
  回复:顾维钧与中国山东主权的收回 第 1 楼

此间顾维钧虽然为不使山东主权的丧失而多次出谋划策并积极的奔走劳作,但仅仅依靠他个人微弱的呼声与力量,是不可能改变当时内部不统一、外部无实力的中国遭受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与宰割的命运的。但顾维钧仍不放弃努力,就在中日签约之后,他建议政府应该发表一份详细的声明,说明整个谈判过程中中国政府所持的立场以及被迫签订条约的经过。他认为“和平时期,一个国家默然接受提出特殊要求有损国家主权的最后通牒,这是很不寻常的。必须给后世的历史学家留下记录,说明中国如何进行谈判,怎样谈判,中国拒绝无法接受的要求的理由是什么。”⑤最后袁世凯和陆征祥同意了顾维钧的建议。于是,顾维钧带病承担了草拟中国政府立场声明的重要任务。声明的发表为日后二十一条的修改与重提留下了转圜的余地,为山东主权问题的最终解决设置了一个伏线。后来的历史证明了顾维钧在此问题上的处理是多么富有远见。
  1915年8月,顾维钧因其在北洋政府中的声望日高而被派往华盛顿就任驻美公使。当时,欧战正日趋激烈,一到任他就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之中。他以公使的身份“不时地拜访交战双方的同行们,以了解核实欧战的真正情况”⑥。此外,他还经常走访美国国务院,及时地掌握美国对战争的态度与动向。
  1917年1月,德国实施封锁海面潜艇作战计划,美国从地缘政治考虑宣布与德国断交,并请求中国与之一致行动,中国于3月14日宣布对德断交。同年6月4日,美国正式参战。这时,顾维钧根据形势的发展敏锐地判断:协约国必胜。正如他所说:“我本人对鹿死谁手是毫不怀疑的”⑦,“为使山东问题获得妥善解决,为在战争结束时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必须加入协约国。”⑧于是他向政府详细地说明中国参战可能获得的好处,力劝政府尽早参战。8月14日,段祺瑞正式对德宣战。
  总之,在日军抢占青岛及提出二十一条无理要求等事件中,顾维钧始终以确保国家主权为宗旨,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对山东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就他当时的职位来说,他虽不能参与国家大事的最后决策,但他却能够在自己职责允许的范围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维护国家主权,这是非常可贵的。在他就任驻美公使后,已经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政府的决策主张,可以说,中国政府得以决心加入协约国一方作战与顾维钧在国际舞台上的积极活动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正是在他的积极建议之下,中国政府才下决心参战并选择了一个较为有利的参战时机,使中国得以在战后国际舞台上有了发言的机会,也就为在国际会议上提出山东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因为“关于山东问题,中国将来若获得圆满解决,必须参与战后和会”,即使和会无视中国的要求,仍有这样一个据理力争的机会,否则“危险之可能性当日益增大”⑨。
  二、在巴黎和会上,顾维钧顺从民意,力主拒签和约,使山东问题成为悬案
  因顾维钧早已断定协约国必胜,所以在中国政府内部还在激烈争论参战与否的问题时,他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中国参加和会的腹案。他在驻美使馆内成立了一个由他自己负责的小组,收集各种情报资料进行研究与分析,以备将来参加国际会议。
  1918年春天,当美国向欧洲派出第一支远征军后,顾维钧立即“建议北京政府为战后必定要召开的和会作好准备”⑩。他认为“中国政府不应该拖延对和平的准备了”⑾,应该“把即将召开的和会视为中国一次非同寻常的机会。中国可以借此谋求某种程度的公平待遇,并对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所遭到的惨痛后果加以改正”⑿。他还特别指出:“中国应该在和会上理直气壮地提出山东问题,不必顾虑被迫签订的中日条约。”⒀并预计将在首先签署的对德和约中应写上“归还青岛和胶州租借地”⒁等内容。
  1918年11月11日,停战协定签字,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顾维钧很快接到赴巴黎参加和会的命令。他于12日中旬抵达巴黎后,就立即埋头于紧张的准备工作之中。他根据前述研究小组收集的资料,为代表团草拟计划,制定工作方案,以备呈请尚在抵法途中的陆征祥总长的批准。他把中国的提案分为七个问题,其中由他自己承担二十一条和山东问题等四项。而且二十一条和山东问题是唯一由顾维钧自己所构思的和会腹案中的主要项目,其余皆遵循北京政府备忘录的精神。可见,在北京政府避而不谈二十一条与山东问题的情况下,顾维钧并没有放弃将此问题诉诸和会的希望。这一事实再次证明,顾维钧多年来立志寻求解决山东问题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积极的。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是一位有主见的、而不是任人摆布的外交官员。

作者:58.61.85.* (2007/2/4 21:49:31)   回复此贴
  回复:顾维钧与中国山东主权的收回 第 2 楼

1918年1月18日,和会于巴黎凡尔赛宫正式开幕。由于列强的排挤和限制,中国出席和会的全权代表人数只有两人。协约国违反承诺,把中国列为三等国,是中国政府始料不及的。虽经代表们四处奔走为增加席位而努力,但却以中国对协约国方面的实际帮助甚少等理由拒绝。事实上,中国虽然没有派正规军赴欧作战,但曾应协约国要求“动员了几十万劳工去欧洲和美索不达米亚。战争最激烈时,不少劳工直接参加战斗,有两千多人与协约国军一道战死。”此外,“中国还为协约国提供了大批粮食和战略物资,仅上海江南造船厂一次就与协约国订约,建造价值三千万元的万吨巨轮四艘。”所谓对协约国帮助甚少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是弱国无外交的再次体现。
  对于直接关系中国主权的山东问题,在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团出席参加辩论的机会只有1919年1月27日和28日十人会议及同年4月22日的四人会议三次。在1月27日的会议上,日本代表牧野发表声明,要求德国政府无条件将山东租借地让出,暂时交给为攻占胶州湾付出“牺牲”的日本,以待将来“归还中国”。
  听完牧野的野蛮无理声明,中国代表提出将保留发言权,因中国需要时间准备声明,主席同意将在1月28日上午听取中国方面的声明。这样,中国代表团争取到了短暂而宝贵的时间。顾维钧经过一夜的紧张工作之后,于1月28日与王正廷代表再度出席会议并发言。针对日本的无理要求,他首先指出:“德国占领胶澳,本属不正当之事,今若不以归还主权所属之中国,而又以交还他国,岂非更添一个不正当事件。”⒂紧接着他又从山东的历史、人种、宗教、风俗、语言、国防等关系入手,说明山东与其它种类的海屿完全不同,应令德国将所租青岛及胶济铁路及附属权利,完全直接归还中国。他还援引和会已经接受的民族主义与领土完整原则说明,“胶州交还中国,为中国当有之要求权利,本全权认为交还青岛为公正圆满之一条件,若本会舍此采用他法,则本全权不得不认为谬误”⒃。所以他提请大会应该“尊重中国政治独立,领土完整之根本权利”⒄,并非常恳切地表明中国对和平的诚意。
  当顾维钧演说完毕,日本代表牧野再次以强词夺理的口吻声称:“日本占领胶州湾后,迄至今日,事实上已为领属;然而中日两国间,已有交换胶州湾之约,并关于铁路亦有成约。”⒅顾维钧随即强调中日在欧战期间所订条约、换文、合同等,因中国参战,情形变更,而为临时性质,必须交大会重新决定,并表示愿将中日密约提交大会。因为他深知,要破除密约必须首先公布密约以取得主动权。
  这是顾维钧首次在国际会议上演说,虽然只有半小时,但因他一向关注与研究山东问题,成竹在胸,使得演说生动简练,句句在理,博得了大多数与会者的热烈喝彩。顾维钧也因此而声名大振,他本人也感到无比快慰,正如他后来所说:“那天鄙人虽无片纸底稿,或因鄙人激于愤慨,一本国民爱国天良,随口畅言,思想如泉水之涌涌而起。不及顾到词令,但求说之明晰而已。”⒆
  通过这场辩论,迫使中日政府不得不公布各项成约,特别是对中国政府来说,再也不能对山东问题“避而不谈”了,这就为争取收回山东主权打开了一个缺口,同时也为山东问题的最终解决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会议结束后,顾维钧夜以继日地赶写出一份非常详尽的关于山东问题的说帖,其全称为《中国要求胶澳租借地胶济铁路暨德国所有他项关于山东省权利之直接归还之说帖》,并附各项密约、条例、外交文书共19件。这是中国代表团向巴黎和会提出的最重要的一项文件,其结构严谨,论证严密,符合中国人民收回山东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愿望,而且也达到了最终公布密约于世的目的,使得以收回山东主权为中心的参与和会的目的更为突出,也使顾维钧力争收回山东主权的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此后,因和会议题逐渐转入了国际联盟问题和德国问题,山东问题暂被搁置起来。直到月16日、17日,美、英、法、意、日才又为讨论山东问题召开会议,中国这时被排斥于会外。美国代表无视中国主权,先后提议山东由和会共管,或均五国共管,未获通过。在4月22日的会议上,日本代表再次变换手法在会上发表声明说:“中日两国所订二十一条与1918年之换文,并未因对德宣战而废止,况中国曾依照此项约章,向日本借款”,以此争取其它列强对日本侵略要求的谅解。

作者:58.61.85.* (2007/2/4 21:49:51)   回复此贴
  回复:顾维钧与中国山东主权的收回 第 3 楼

美国代表威尔逊首先表示对山东问题已经无能为力了,劳合·乔治提出两项解决中国问题的办法由中国自选,其一是依照中日两国所订之约章处理;其二是由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利。出席这次会议的顾维钧当即表示,中国对此两者都不能接受。
  4月24日,意大利代表因阜姆问题而全体退会一事给了日本向和会施加压力的极好机会,它声称如不答应在最短期内从速解决山东问题,也将仿效意大利退出和会,并拒绝加入国际联盟。威尔逊唯恐组织国联的希望落空,也为了维护列强在华利益之均衡,与英、法等国一同接受日本的要求,把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全部让与日本。日本方面则向列强作出片面“允诺”,称把“政治权归还中国”,仍“保留路矿以及他项经济权益”。正如蓝辛所说:“此犹巡警捡得钱袋一只,留钱己用,而以空袋交还失主是也。”⒇中国代表团得知这一结果后,于5月4日由顾维钧以代表团名义起草并发表宣告,提出强烈抗议,其中说道:“中国在协约国中固较软弱,但总不能以敌国待之。……大会议何以不令一强固之日本放弃其要求,而反令一软弱之中国牺牲其主权?”(21)但这微弱的呼声已经不可能把事情的局面挽回。这就充分暴露了帝国主义国家牺牲弱小国家利益,把弱小国家置于他们的统治和支配之下,搞所谓“协调一致”、“利益均衡”,对战胜国中的弱国也要进行瓜分的真正面目。
  当巴黎和会对山东问题处理的消息传到国内后,便发生五四爱国运动,在群众“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还我山东”、“惩办卖国贼”的强烈呼声中,办理民四条约签字及民七顺济高徐两路借款及山东问题换文的外交当事人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三人被迫先后呈请辞职。
  但列强根本无视中国民众的反应与中国人民的利益,竟在5月6日的会议上通过了全部对德和约,并定于6月28日签字。至此,以顾维钧为核心的中国代表关于山东问题的交涉,已经不可能出现新的转机,最后的拚搏只能体现于签字与否的问题上了。基于这种情况,中国代表仍不气馁,而是积极商议对策,特别是顾维钧更是多方积极奔走,当他获悉只要在对奥和约上签字就可成为国联创始国后,就初步下定了不允保留则拒签对德和约的决心。但为了不使问题陷于僵局,中国代表又向会议提出四种让步条件都被拒绝,中国代表团被逼迫至此,只有拒签一条路可走了。
  再者,五四以来人民群众爱国运动所显示出来的巨大威力,使中国代表团在签字与否问题上不能不做更为慎重的考虑。特别是在拒签和约斗争中,中国代表曾收到团体或个人拍发的七千份电报,以顾维钧为核心的代表团成员清醒地认识到,必须更多的去考虑民众的呼声,而不是听从政府的指令。
  这时中国代表团在内外压力下已趋于解体,正如顾维钧所说:“他们都打算和巴黎的悲剧局面一刀两断了。”(22)在此情形下,顾维钧与王正廷密切合作,成为中国代表团后期工作的实际主持者,特别是顾维钧继续勇敢地担当起交涉山东问题的主角,充分表现了一个外交官所应有的勇气和责任感。
  历经反复交涉失败后,以顾维钧为核心的代表团,于6月28日毅然决定拒签对德和约。他们在电告政府的引咎辞职书中写道:“不料大会专横至此,竟不顾我国家纤微体面,易胜愤慨。弱国交涉,始争终让,几成惯例,此次若在隐恶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可言。”
  总的来说,拒签和约的意义是重大的。首先,“这是在中国外交史上划时代的表现,是向中外宣示――中国的主权属于国民的意志,决不为强权压力所屈服”(24)。其次,它开创了一个敢于抗争的先例,冲破了“始争终让”的惯例。使我国外交改以往被动局面,“而始渐进于自动外交的阶段”(25)。再者,由于拒签和约,使得日本未能合法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利,使日本外交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从而使山东问题成为悬案,因此也就为在华盛顿会议解决山东问题创造了前提条件。正如美国公使芮恩施所说:“顾维钧等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给了中国一个挽救山东的机会。”(26)

作者:58.61.85.* (2007/2/4 21:50:12)   回复此贴
  回复:顾维钧与中国山东主权的收回 第 4 楼

综观以上这段历史发展的轨迹不难发现,关于山东问题在巴黎和会上能有这样的结局,与顾维钧坚持不懈的努力与抗争有直接的关系。在和会召开之前,他就自觉地把山东问题作为诉诸和会的主题进行积极的准备,并力劝政府抓住时机,收回失去的主权。在和会召开之后,他又主动地担当起交涉山东问题的主角,并灵活运用外交策略,使中国政府对山东问题的态度从“避而不谈”发展到“不得不谈”,并逐步使山东问题成为一个举世瞩目的焦点。最后,在关键时刻,他又能够顺从民意,力主拒签对德和约。当然,顾维钧作为一个外交官个体,纵使他再有出众的才华,也不能改变当时中国受列强欺凌的地位,但他能本着爱国天良,处处以国家利益为重,在国际舞台上据理力争,是十分可贵的。
  三、在华盛顿会议上,顾维钧为收回山东主权继续努力,山东悬案最终解决
  巴黎和会之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不但没有缓和,反而因分赃不均而加剧。因凡尔赛体系明显地有利于英、法、日三国,而美国几乎一无所获,所以美国决定在华盛顿召开会议,讨论限制军备问题和太平洋与远东问题。英、日、法、意、中、荷、比、葡受美国邀请出席了此次会议。
  中国政府对此次会议抱有很大希望,并在1921年8月16日给美国国务院的照会中明确表示“中国政府深愿与各国一律平等参预,共襄盛举”(27)。并派出了由132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由驻美公使施肇基、驻美公使顾维钧、大理院长王宠惠任全权代表。顾维钧以其声誉和几年来对山东问题的深入研究和热情关注,在此次会议上再次担当起为收回山东主权而与日本交锋、谈判的主要角色。
  按华盛顿会议议事日程规定,对于中国问题应先讨论所适用的一般原则,然后再讨论具体问题及实施。于是11月16日,施肇基提出解决中国问题的十原则,其总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内容是中国主动提出门户开放原则,迎合美国的主张;同时,也要求列强保持在中国的均势,借以维持北京政府的统治。各国代表对此基本上表示同意,这样路德在11月21日的会议上提出四原则,作为对中国问题的决议案。虽然顾维钧对此议案提出异议,但没有被接受。这样,四原则被列为《九国公约》第一条,对中国问题一般原则的讨论就算“解决”。然后就进入对中国具体实施问题的讨论。经分工后,由顾维钧负责山东问题及租借地等问题,山东问题经过二十一条与巴黎和会,已经引起了世界的关注,因而它成为华盛顿会议所要解决的重要内容势在必然。
  巴黎和会结束后,日本根据《对德和约》,夺取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但由于中国的拒签行为,使日本对山东的占领,就不符合国际法法则。所以日本在和会闭幕后,企图达到使中国补签德约的目的。顾维钧立即电告政府说:“德约既经拒签,惟有付诸国际联盟,请求公允之判决。此时无论如何,绝不宜希冀补签,授人以柄。”补签不成,日本又几次照会北京政府,请求直接交涉山东问题,均被中国以各种理由一一拒绝。
  在华盛顿会议上,由于形势复杂,顾维钧等代表迟迟未将山东问题提出,后来北京政府也同意会外解决山东问题的办法。于是产生了在华“边缘”会谈山东问题的安排,美英在调停幌子下,派观察员列席会谈。中日会外直接交涉从1921年12月1日正式开始,至1922年1月31日,共举行了36次会议。顾维钧等三人全权全数出席,日本方面是币原喜重郎等三代表。

作者:58.61.85.* (2007/2/4 21:50:36)   回复此贴
  回复:顾维钧与中国山东主权的收回 第 5 楼

关于山东问题的会谈内容因有前述巴黎和会为基础而显得更为具体、详尽,主要包括归还胶州海关、盐业、矿山等11项。由于顾维钧分工负责山东问题,所以他是这36次会议中发言最勇跃和最多的一位代表。在每一次会谈中,他都毫不退让,同日本代表币原等进行了反复的较量和斗争,无情地驳斥了日本为侵略中国而制造的种种奇谈怪论。双方谈判的重点是租借地和铁路,其中以铁路问题最为困难,因而耗费时日也最多,在所有36次会议中有15次之多是讨论铁路问题,从1921年12月10日的第9次会议一直到1922年1月6日的第20次会议。谈判之初,中国方面主张付现款赎回此路,但日本主张合办,理由是“此路乃一私有产业而为日本所获得者,今照中国提议而言,是欲将此路完全交还中国,而中国又仅以德国可向日本索赔之数,偿还日本也”(29)。顾维钧争辩到:“中国以为此路乃日本用武力占据者,故与日本自有之铁路不同,两代表团既按现势审察,本席殊不解日本代表团于日本偿付德国款项之外,因何尚有所需索。”(30)因受到中国的反对,日本又改中日合办为由中国向日本银行界借款赎回,在尚未还款时期内,应由日本银行界推荐日籍总工程师、车务总管、会计长各一人,中国方面不完全同意,谈判陷入僵局。中国代表也毫不妥协地表示“直接交涉不谐,拟将全部提交大会”(31)。这样谈判停顿约半月后,由许士和白尔福出面调停,中日双方才又于1922年1月4日恢复谈判,并很快达成了胶济路自办,分期付款赎买铁路协议。但因发生了梁士诒与小幡秘密会晤事件,日本代表出现反复,待1922年1月25日梁内阁垮台后,谈判又恢复到原来的基调上。在1922年1月30日和31日的两次会议上,最终以中国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而结束了关于胶济铁路的会谈,否则山东问题将有再次成为悬案的可能,所以让步使其得到解决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至此,中日间关于山东问题的谈判全部结束,日本政府无可奈何地交出山东省的一切权益。同年2月4日,双方签订了《解决山东悬案条约》,6月该约生效。
  总之,在华盛顿会议期间,以顾维钧、施肇基、王宠惠为核心的中国代表团成员能够以国家、民族利益的大局为重,并在国际舞台上,为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进行不懈的斗争,他们积极配合,密切合作,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致对外的集体主义精神。特别是顾维钧再次主动承担了与日本交锋的主要任务,与日本代表团进行了多次的具体的、实质性谈判。此间,无论中国政府的政策如何变化,也无论国际政治外交斗争如何复杂,
也改变不了他一定要收回山东主权的初衷。他正是在这种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指导下,使中国政府最终收回1898年被德国占领、1915年又被日本抢夺,被帝国主义国家直接控制23年之久的山东省主权。顾维均为中华民族所做出的历史贡献是值得肯定的。

  (宋亚文,山西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
  注释:
  ①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38页。
  ②《山东问题汇刊》卷上,台湾文海出版社1986年版,第118页。
  ③④⑤⑥⑦⑧⑩⑾⑿⒀⒁(22)《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20页,第123页,第123页,第126页,第152页,第152页,第148页,第163页,第164页,第164页,第164页,第210页。
  ⑨张忠绂:《中华民国外交史》卷上,正中书局1945年版,第207页。
  ⒂⒇(25)金问泗:《从巴黎和会到国联》,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3页,第17页,第21页。
  ⒃⒄⒅(21)(29)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264?265页。
  ⒆顾维钧:《巴黎和会的回忆》,台湾《传记文学》,第七卷,第六期。
  (23)《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353页。
  (24)《蒋总统秘录》,第四册,中央日报社1982年版,第152页。
  (26)《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60页。
  (27)(28)沈云龙:《徐世昌评传》,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654页,第667?668页。
  (29)(30)《外交文牍――中日解决山东悬案临时会议录》第10次会议记录。
  (31)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8卷,第319页。

"原载 1999年第4期《东北师大学报》"


作者:58.61.85.* (2007/2/4 21:51:04)   回复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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