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闻天的两次动员 1948年5月,我在哈尔滨的东北局巡视团当巡视员,团长是高岗,副团长是张闻天(洛甫)。 有一天,张闻天的秘书蔡黎来找我,说张闻天有事让我去一下。我以为是什么工作上的事情,急急忙忙奔向他的办公室。张闻天就住在我斜对面的楼里,没走几步也就到了。 张闻天见到我来了,便站起来,一边同我握手,一边招呼我坐下,接着他对我说,找你来,是同你谈一下工作调动问题。组织上准备让你去给林彪当秘书,管政务方面的事。至于生活、警卫方面的事情,林还有一个秘书专门负责。你看怎么样? 我一点儿思想准备都没有,但张闻天已经当面提出来了,还问我“你看怎么样”,我当然得表个态。我想了一下回答说,如果组织上征求我个人意见,我不愿意去。第一,军队情况我不熟悉,你知道,这些年来,我一直搞地方工作,我还愿意继续做地方工作;第二,我没有当过秘书,不知道秘书怎么个当法,怕完成不了任务;第三,我这个人脾气不好,容易上火,听说部队首长一般脾气也不太好,有的还骂人,弄不好,我同他干起来了,那多不好。 张闻天一听我不愿意去给林彪当秘书,就动员我说,你不知道,林彪原来的政务秘书因故调走了,已经空了一两个月,他急于找一个政务秘书。林彪选秘书提了三个条要求:一是要当过县委书记的。林彪是东北局第一书记,但他对地方工作不太熟悉,所以,想要个当过县委书记的人给他当秘书,可能对他有点帮助,你曾经当过两任县委书记,这一条符合要求,第二,要没有结婚的。在部队工作,拖儿带女的不方便,你还没有结婚,这一条你也符合了;第三,他要求写东西要快一点的。根据我在巡视团这一段时间对你的了解,你写东西还比较快,文字上也还可以。你基本具备这三个条件,所以就选上你啦! 顺便说一下,那时候东北形势很紧张,东北局在1946年初就曾经有过一个严格的规定,男同志结婚得具备三个条件,简称“二八、七、团”。所谓 “二八、七、团”就是年龄二十八岁以上,七年以上党龄,正团级以上干部。有不少人不完全符合这三个条件,但结婚了,为此而受到了党纪处分。我看到过有的还在东北局办的党刊上受到了通报批评。我那时虽然党龄七年以上,也是正团级以上干部,但还没有满二十六岁,所以,我连对象都没找。 张闻天见我干坐着不吱声,就又说,你虽然没有在军队工作过,不熟悉军事工作,但你到军队工作一段时间也有好处,可以学到许多地方上学不到的东西。再说,按林彪提出的三个条件,我手头上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时县委书记的人很多,但有的结婚了,有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是不是你先回去考虑一下,过两天我再找你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