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春秋]禁巫典范——夏竦

    中华夏氏网 2009年7月9日 发帖者夏国初


[人物春秋]禁巫典范——夏竦


夏 竦 (985—1051) 字子乔,德安人。北宋大臣。经史百家、阴阳律历、佛事老之书,无不通晓。以文学起家,曾为国史编修官,同修起居注。任地方官多有治绩。真宗时为襄州知州,遇大饥,劝令大姓出粟,得二万斛以救活贫者。仁宗时知洪州,勒令巫觋(男巫)一千九百余家还农,毁其淫祠。后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使等职。治军严,敢诛杀,对疾病死丧者,则抚循甚至。累官至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性贪,家财巨万。谥文庄。有《文庄集》三十六卷、《古文四声韵》五卷。
  夏竦(985-1051),字子乔,宋朝江州德安(今属江西)人。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夏竦出任洪州知州。洪州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巫风相当盛行的地方,也是宋代巫风最为炽盛的地区之一。

  当时,洪州活动着一支数量多达1900余户(因为巫师的巫术一般只秘密传授给家人,世代相传,形成了不少巫师世家,故宋人对巫师称“户”或“家”而不称“口”或“人”)的巫师队伍。在洪州各地,到处是巫师的“神坛”,神坛内矗立的鬼神塑像和四周布满的幡旗,使整个神坛显得神秘莫测、阴森恐怖。而当地民众,十分迷信,举凡婚丧嫁娶、修房造坟、生病患疾等,无不求助巫师。所以在当地社会中,巫师权比官吏大、话如神旨,无人敢违背,没有人敢不听从。

  巫师的欺世惑众和民众的愚昧无知,使整个洪州地方笼罩在巫风鬼气之中,多少人为此无端送了性命,多少人家因此荡尽家财甚至家破人亡。对于民众的悲惨遭遇,作为地方官的夏竦深感痛心疾首,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但他们毕竟是无辜的,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那些巫师。为改变洪州信鬼尚巫的陋习,夏竦采取了一系列打击巫师的措施:其一是大张旗鼓揭露巫师的骗人勾当,广泛宣传巫术迷信活动的危害性;其二是毫不留情的捣毁巫师的神坛,没收并焚毁巫师们用以从事迷信活动的神像、符咒、神仗、钟角等工具;其三是坚决取缔巫师的迷信活动,要求巫师限期改业从事农业生产。

  当然夏竦在取缔巫师的时候是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是考虑到洪州医药落后、医生缺乏的实际情况,对于那些具有一定医药基础的巫师,允许他们在进一步学习针灸方脉等医药知识后可以继续作为医生为民众治病。由于措施得当,夏竦的洪州禁巫活动不仅沉重打击了巫师的嚣张气焰,而且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个地方信鬼尚巫的不良社会风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更为可贵的是,夏竦不仅关心民瘼、重视自己管辖地区旧风陋俗的破除,而且心系天下。鉴于全国其他地方的巫风仍然相当盛行,他又向朝廷上了一道名为《上仁宗乞断妖巫》的著名奏疏。在奏疏中,他揭露了巫师的骗人勾当及危害性,总结了自己在洪州治巫的经验,并特别指出:巫风的泛滥不仅影响到民众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如果任其恶性发展,将直接危及到国家的统治秩序,东汉的张角、东晋的孙恩等农民起义就是最好的例子,任何事情都应该防患于未然。因此他建议朝廷应果断采取措施,改变巫风在全国泛滥的现状。

  夏竦的奏疏引起了朝廷对巫风泛滥问题的高度重视,一场大规模的禁巫运动就这样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天圣元年,朝廷下令禁止巫师在江南东西路、荆湖南北路、广南东西路、两浙路、福建路等地用巫术为人治病,违犯者处以重罚,并要求地方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教育民众,切实做好督察工作。天圣三年(1025),又将这条诏令推行到淮南地区。这样,宋朝的整个南方地区都实施了禁止巫师治病的法令。

  所以,夏竦的洪州禁巫,意义重大,它不仅是宋代地方官禁巫的典范,而且有力地推动了禁巫活动在全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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