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中华叶氏论坛、团结姓氏兄弟、振我家声、兴我中华!
中华万家姓 >> 中华叶氏论坛 >> 家谱分支 >> 浏览主题 版主
 
 新闻公告   源流古迹   家谱分支   姓氏人物   姓氏企业   芳 名 录   姓氏取名  全部分类
  主 题: 江西浮梁经公桥叶氏家训 已阅:1756 / 回复:0(楼主)

叶氏家训
  训规引:谱之有家训,盖举敦伦饬纪,修身齐家之大者,以训迪。合族之入也有家规,盖举悖礼缪义,亡身囚家之大,以规戒。合族之人也要之,规中有训,训中有规,二者常相表里。今故以递之言者,家训家规各有十条,令族人开卷了然有矣,去其不善,相率而为善云。

家训十条:
  一曰:孝父母。诗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是以大孝。终身慕父母,竭力耕田供,为子职,不以富贵而解一日之忧者也。今或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岂知羔羊有跪乳之仁,乌鸦有反哺之义,可以人而不如飞走乎?至于送死尤属大事,凡附身附棺一毫不可苟且。
二曰:和兄弟。诗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又曰:恺无他人,不如我同父,诚以兄弟与我形虽分而气则合,非有他人所可以者也。今或厚于妻子,薄于朋友, 疏于兄弟,甚至同室操戈,不亦惑之甚乎?故弟须念天显以恭厥,兄亦念鞠哀以厥弟,怡 式好今,大被同眠之风,复见于今日也。
三曰:敬长上。礼曰: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上遇兄事之,于凡为上者且然,况属三党之亲乎,故凡遇尊长,行必让路,坐必避席,而称谓之间,尤不容混,又如有司贤否,朝廷自有黜陟,吾为士民,自当安分。苟以不逊为勇,把持衙门,排官告吏,以至犯刑宪,如饮食,岂非小人而无忌惮者乎?
四曰:睦宗族。诗曰: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盎同姓之人于我虽有亲疏,而自祖宗视之则无亲疏也。故喜必庆,忧必吊,岁时伏,腊必相往来,以笃一本之谊。且贫者,吾须周济之,懦者,吾须扶持之。传曰,虽有小忿,无废懿亲,此之谓也。苟自相鱼肉,不为葛藤之庇,而为斧斤之寻,则不仁甚矣,生将何颜以人宗庙,死将何面以宗祖乎?
五曰:惠邻里。诗曰:洽比其邻,益邻里,与我比屋而居,设有水火盗贼之灾,亲戚未及知,而邻里已先至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是也。故须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病疾相扶持,周恤保护以尽洽此之道,慎而因儿童相抠,牲畜相猥而生嫌隙,无往无来,甚至远交近攻,苦吴越同坏,世相为仇省也。  
六曰:信朋友。诗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伊人矣。求友生,诚以朋有五伦之一,所以劝善规过而不可一日无者也。故凡贫贱之交,勿以富贵而忘;患难之交,勿以安乐而弃之,内外不欺,始终不二, 然后可以全其信于朋友,苟或忘我大德,思我小怨,遂至雨覆云翻,凶终隙末,所谓朋友有信乎,至于师者,无所从学,其尊等于君殁尤当没身,敬之不衰。
七曰:恤孤寡。鳏寡孤独,穷而无告,文王仁政之,所必先者也。凡族党中或有不幸而有此四项之人,或尽心竭力,维持而调护之,使之各得其所,而后已够,或忍心害理,嚼寡吞孤,以为莫予如何,岂知天道好还。曹瞒欺汉室寡妇孤儿,传至子孙,亦复孤寡,而受司马氏之之乎,此亦可以为殷鉴矣。
八曰:慎婚姻。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此固。父母之心,要之不可,彧勿已也,尚唯财礼是计,妄以女许,微贱之家,愚陋之婿,不惟误其女之终身,抑且占辱,合族可勿慎与,娶妇虽不在门第之高,然亦必择清白之家,端正之妇而娶之。
九曰:肃闺门。闺门乃万化之源,故礼始于谨夫妇,男子居外,而言不入于闺门;女子居内,而言不出于闺门,所以别嫌疑也。苟或男女交接内外,分岂清白。诗有云,禄山曾与贵妃通,问是何人,引进入宫,欲使闺门长整肃,须知责任在主家翁。
十曰:教子孙。记曰: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以古者八岁小学,十五入大学,未有一人而不学者也,凡我族人,欲书香不堕,须择师以教子孙,教之而成,小则入泮,大则登科,固足以光宗耀祖,即或不成,亦可以变化气质,而免于庸夫俗子之讥。慎勿惜长护短,令子孙目不识丁,马牛而襟裙也,至族中有聪明子弟,贫不能读书者,富者亦须资助之。


作者:1019098154 (2016/11/3 21:22:32)   回复此贴


目前不允许游客回复,请 登录 注册 发贴.


当前在线:共3人 会员0人。列表: 游客  游客  游客
本论坛网络实名:中华叶氏论坛  执行时间:148.4 毫秒
本论坛内容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华叶氏论坛、中华万家姓网立场无关
Copyright by www.10000xing.cn   中华万家姓   天驷文化
Powered by TSCC fangshuang Design